商標---營銷策略,還是維權工具
商標:營銷策略,還是維權工具? 仿冒某某***手拉葫蘆的商標,是商業策略,還是維權工具? 《商標法》規定:商標字樣用于商業活動中,屬于經濟犯罪行為,應當依法判以十萬元的經濟處罰。 依法創立商標保護制度,旨在保護商標權利人的的利益,以便維護消費者利益和市場競爭秩序。 因此,企圖利用商標某某手拉葫蘆字樣在商業活動中進行不正當競爭,動機而言本身已經違背了國
商標:營銷策略,還是維權工具?
仿冒某某###手拉葫蘆的商標,是商業策略,還是維權工具?
《商標法》規定:商標字樣用于商業活動中,屬于經濟犯罪行為,應當依法判以十萬元的經濟處罰。
依法創立商標保護制度,旨在保護商標權利人的的利益,以便維護消費者利益和市場競爭秩序。
因此,企圖利用商標某某手拉葫蘆字樣在商業活動中進行不正當競爭,動機而言本身已經違背了創立商標保護制度的初衷。
可見,商標不是商業策略,而是維權工具。仿冒商標進行###市場營銷屬于惡性競爭行為。
與其臨淵羨魚,不如退而結網。作為吊裝帶廠家河北東圣吊索具筆者,我想相關肇事廠家一定是利欲熏心,急功近利地以商標作為營銷策略,來惡意搶占市場份額,并從中謀取暴利,因而犯了商標法,以致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被曝光,河北東圣吊索具作為業內擁有自主###的吊裝帶廠家,應當以此為戒。






